成都市技师学院(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人才工作公告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21“蓉漂人才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1〕84号)文件精神及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技师学院(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9名(详见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市技师学院官网、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平台”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成都市技师学院(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请在成都市技师学院官网http://www.cdsjs.com/、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cdgmxy.com/查看。
二、招聘范围、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2022年应届优秀毕业生。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所获专业和毕业学校名称,应分别与拟报考岗位的“学科及专业”、“学历学位”栏相符。具体招聘要求详见《成都市技师学院(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我院对符合要求的学生签订用人协议,等毕业后由我院验证相关材料(毕业证、学位证等),再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程序,经公示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4.符合省、市公招管理文件中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学籍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根据相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成都市技师学院(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岗位表》所列条件的2021、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应按相应岗位资格要求自愿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兼报。报名时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现场报名。2021年10月30日西南大学(教育人才专场招聘),考生可自行前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报名,填写《成都市技师学院(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现场校验原件,收取个人证明资料复印件。
报考者需提交的个人证明材料:
1.《成都市技师学院(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1份,(须电脑填写并打印,粘贴1寸证件照);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1份,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复印件1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相关证书、论文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五、资格审查
资格查审时间:具体时间由成都市技师学院另行通知。
由学校人事处牵头统一组织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确认,符合面试资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面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考核人数不设定最低开考比例。由学校组成的考核组进行面试考核。
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考核分为试讲和综合答辩。总分100分,其中试讲70分,综合答辩30分。总成绩低于75分不得进入体检。
面试成绩采取5名考官的终评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5计算得到(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考核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排序。
七、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学院通知并组织体检,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学院对其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考核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学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学院报成都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学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人员一经试用合格,需要在我院至少服务10年。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假舞弊的;
3、有其他违纪情形的。
监督举报电话:成都市技师学院(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64907543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林广棣,联系电话:028-61835011(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详细地址: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港通北三路1899号
邮编:611743
附件1:2021年度成都市技师学院(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成都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成都市技师学院(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15日